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1105章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1105章 (第2/2页)

如此,我方要求更改诉讼请求,将其改成4000万……”

    ??其中一名律师主动站了出来,硬着头皮说道。

    ??然而……

    ??审判长却不听他们的辩解,冷声质问道:“这是计算账目出错的问题吗?根据被告方律师所说,这份资金流水表中的账目存在明显的伪造!”

    ??“这属于庭审期间伪造证据,试图扭转庭审判决!”

    ??“你们作为律师,应该知道后果的严重性!”

    ??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听后,忍不住缩了缩脖子。

    ??伪造足以影响判决的证据……

    ??后果都很严重。

    ??民事诉讼中,严重点可以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。

    ??而在刑事诉讼中,严重点直接构成了伪证罪,可能被判刑。

    ??“我……我我们……”

    ??两人对视了一眼,只得硬着头皮解释道:“我们当事人利欲熏心,想要多要回1000万……”

    ??到了这个地步。

    ??他们索性破罐子破摔,认下了伪造证据这件事。

    ??不认的话……

    ??审判长估计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。

    ??反倒是认下了这件事……

    ??他们还可以化被动为主动,重新掌握主动权。

    ??至少不会在这件事情上一直被盘问了。

    ??只是……

    ??他们话刚说完,就听到秦牧讥讽道:“只是想多要1000万?是多想要5000万吧?”

    ??两人脸色微变。

    ??还没来得及反驳,就见到秦牧又接着说道:“审判长,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,之所以在欠款协议上签字,完全是被张三忽悠了,他事先并不知情。”

    ??“不止如此,张三出借给我方当事人的1.5亿元,也并非是借款,而是张三委托给我方当事人帮忙理财的。”

    ??“我方当事人李四从事的工作,一直是代客理财……”

    ??随后。

    ??秦牧不依不饶,将李四的工作职位和性质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??这也是他从案件原文中捕捉到的关键信息。

    ??代客理财!

    ??属于用他人的资金,帮忙理财,并非是所谓的借款!

    ??而这一行……

    ??也有相应的行规,若是亏损过多,只需要进行一定量的赔偿即可。

    ??并非是亏损多少赔偿多少。

    ??“所以,我方认为,这笔钱并不属于借款,后来签订的所谓欠款协议,更是无稽之谈,不存在法律效力……”

    ??最后。

    ??秦牧揪着这一点不放,疯狂炮轰。

    ??他十分清楚。

    ??对方诉讼的依据……

    ??无非就是手上掌握了李四签字的欠款!

    ??有这个欠款在,李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