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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5章 (第2/2页)
如此,我方要求更改诉讼请求,将其改成4000万……” ??其中一名律师主动站了出来,硬着头皮说道。 ??然而…… ??审判长却不听他们的辩解,冷声质问道:“这是计算账目出错的问题吗?根据被告方律师所说,这份资金流水表中的账目存在明显的伪造!” ??“这属于庭审期间伪造证据,试图扭转庭审判决!” ??“你们作为律师,应该知道后果的严重性!” ??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听后,忍不住缩了缩脖子。 ??伪造足以影响判决的证据…… ??后果都很严重。 ??民事诉讼中,严重点可以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。 ??而在刑事诉讼中,严重点直接构成了伪证罪,可能被判刑。 ??“我……我我们……” ??两人对视了一眼,只得硬着头皮解释道:“我们当事人利欲熏心,想要多要回1000万……” ??到了这个地步。 ??他们索性破罐子破摔,认下了伪造证据这件事。 ??不认的话…… ??审判长估计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。 ??反倒是认下了这件事…… ??他们还可以化被动为主动,重新掌握主动权。 ??至少不会在这件事情上一直被盘问了。 ??只是…… ??他们话刚说完,就听到秦牧讥讽道:“只是想多要1000万?是多想要5000万吧?” ??两人脸色微变。 ??还没来得及反驳,就见到秦牧又接着说道:“审判长,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,之所以在欠款协议上签字,完全是被张三忽悠了,他事先并不知情。” ??“不止如此,张三出借给我方当事人的1.5亿元,也并非是借款,而是张三委托给我方当事人帮忙理财的。” ??“我方当事人李四从事的工作,一直是代客理财……” ??随后。 ??秦牧不依不饶,将李四的工作职位和性质说了一遍。 ??这也是他从案件原文中捕捉到的关键信息。 ??代客理财! ??属于用他人的资金,帮忙理财,并非是所谓的借款! ??而这一行…… ??也有相应的行规,若是亏损过多,只需要进行一定量的赔偿即可。 ??并非是亏损多少赔偿多少。 ??“所以,我方认为,这笔钱并不属于借款,后来签订的所谓欠款协议,更是无稽之谈,不存在法律效力……” ??最后。 ??秦牧揪着这一点不放,疯狂炮轰。 ??他十分清楚。 ??对方诉讼的依据…… ??无非就是手上掌握了李四签字的欠款! ??有这个欠款在,李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