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别为男的泉小姐_69、反击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69、反击 (第1/2页)

    ??白色的、半透明的骷髅骨架将出租车包裹在内。足有两人高的骷髅大手像推积木一样, 轻轻一巴掌下去,直接将聚拢在周围的黑衣人掀了个人仰马翻。

    ??不等他们逃跑,另外一只手攥成拳头,重重地砸在了旁边的空地上。

    ??只听“轰”地一声巨响, 地面塌陷出一个深坑, 刚刚爬起来的黑衣人还没站稳就跌了回去, 摔得东倒西歪。

    ??这番动静挺大,以至于国木田独步和太宰治还没赶到现场, 远远地就已经注意到了那副白色骷髅架和掀了几米高的灰尘。

    ??“那是什么……”

    ??国木田独步惊讶地睁大了眼睛, 紧随其来的便是对水野祖孙和谷崎润一郎的担忧——他以为那骷髅手臂是敌方的异能力。

    ??谁料下一秒, 太宰治对他说:“那是小泉妹妹的异能力啊。”

    ??“……哈?!”国木田独步脸上的表情顿时惊成了表情包。

    ??“对哦,国木田君似乎还不知道?”太宰治语气轻松地说,“不过亲眼看到的话,我也是第一次呢。”

    ??“你怎么知道……不对!你什么时候知道……还是不对!”国木田独步头脑混乱, 死命地蹂.躏着自己的头发, 说话的音调一次比一次高,“你说那是泉的异能力?!!”

    ??“对啊,与他记忆一起恢复的,相当厉害的异能力哦~”

    ??二人赶到现场的时候, 场面已经被控制住了。除此之外, 他们还看到了十分有趣的一幕。

    ??摔在坑里的黑衣人想要偷跑。

    ??其中一人刚刚跑出两步,那只骷髅大手曲起手指,轻轻一弹, 跟弹小纸片一样, 毫不费力地将人弹回了坑里。

    ??见状,坑中三名黑衣人互相打了个眼色,朝三个不同的方向跑去。结果那只手不追不赶, 直接一拳捶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??大地“轰隆隆”一阵颤抖,跑出去的三人站立不稳摔倒在地,最后又被那手扫回了深坑中。

    ??手持杀伤性武器的黑衣人非但没法对它造成任何伤害,反而像没头没脑四处乱撞的小蚂蚁一样,被它玩弄于股掌之间。

    ??看到这一幕,以往泉柔柔弱弱小白兔的形象,在国木田独步心中彻底地被颠覆了。

    ??侦探社二人到达后,那副骷髅骨架就像被风吹灭的火焰一样,迅速消失在了众人面前。让打算对须佐能乎试一下“人间失格”的太宰治遗憾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??那群黑衣人还以为白色骷髅消失,他们行动的机会就来了。可还不等他们再次将枪端起来,就迎上了国木田独步。

    ??武装侦探社拥有异能力的调查员极少,可以归为战斗系人员的就更少了,除了社长福泽谕吉外,只有国木田独步一个人。

    ??因为工作性质特殊,侦探社经常招来非法组织的报复。所以……对于这样以少敌多,并且敌方还持有杀伤性武器的场面,国木田独步已经处理得相当顺手了。

    ??太宰治乐得偷懒,径直走到出租车旁边,敲敲车窗。

    ??“太宰先生。”

    ??谷崎润一郎降下车窗,和他打了个招呼。

    ??“都没事吧?”太宰治笑眯眯地问。

    ??“嗯……”谷崎润一郎挠了挠脸颊,眼睛往后座的方向瞥了瞥,“多亏了泉。”

    ??“小泉妹妹,还好吗?”太宰治弯腰朝里面一看,见泉仰头靠在椅背上,呼吸急促,看起来不是很妙的样子。

    ??“胸口疼……头疼……”

    ??泉捂着头,吭吭唧唧地喊疼。

    ??胸口疼是真的,头疼就不一定了。

    ??“这样啊,那么有事回头再联系吧。”太宰治也没拆穿他,点头表示知道了,然后对谷崎润一郎说,“接下来不会再有敌人了,这边就交给我和国木田君处理。你送泉回医院吧,就是之前我们接他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??谷崎润一郎愣了一下:“可是,泉这个样子……不是应该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吗?”

    ??太宰治拍拍他的肩膀,说:“相信我吧。”

    ??“啊……好的。”虽然心中仍有疑问,但谷崎润一郎还是照做了。

    ??谷崎润一郎将泉送到医院门口时,才明白,太宰治为什么会这么说。

    ??车子刚刚停到路边,立马就有人走过来,敲了车窗。

    ??谷崎润一郎想起自己现在开的是出租车,还以为对方是想打车的客人。他正准备扯个理由糊弄过去——他还要回去与太宰治二人汇合,却见泉打开车门,语气惊讶地说:“中也先生怎么在这里?”

    ??“碰巧,刚到医院门口而已。”中原中也没说泉的手机上还装了定位芯片的事情,含糊地带过了这个话题。但他似乎忘了解释,自己是怎么知道泉就在这辆出租车上的。

    ??后知后觉意识到这个问题,中原中也还在想怎么补充说明。可泉好像完全没注意到这个小漏洞,提都没提,中原中也干脆歇了解释的心思。

    ??毕竟……往人家手机上装定位芯片什么的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